海关对进出境邮件中个人物品的限值及免税额?
寄自或寄往港、澳地区的个人物品,每次允许进出境的限值为人民币800元,免税额为人民币400元,寄自或寄往上述地区以外的个人物品,每次允许出境的限值为人民币1000元,免收额为人民币500元,超出上述免税额的邮寄进境的个人物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征收进口税办法》规定,对超出部分征收进口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监管办法>>
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25号(关于修订《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进口税税则归类表》及《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表》)
《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进口税税则归类表》下载>>
<<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表>> 下载>>
<<航空口岸进出境旅客申报制度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式样) 下载>> |